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2009-05-21 10:51:37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择校问题已成为影响教育公平发展的“顽疾”。为此,教育部一直在致力于治本之策,就是走扩大优质资源,走均衡发展之路。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院长涂艳国如是说,“中国要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实现均衡发展,还需要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解决择校费问题要正本清源
现在怎么办?恐怕还得从实际出发。“择校和均衡不是分立而行,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策略地交织在一起,基础教育均衡化,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主要是政府行为。”杭州市春芽实验学校校长刘晋斌说。
为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部2005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
《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15%;区、县级市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定。捐资助学费作为财政预算外收入,可作为财政对教育的部分投入,客观上起到了缓解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压力的作用。
一位专家建议,应由地方人大着眼于民生大计发挥监督职能。一方面,监督政府扶持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审核优势学校择校生比例,监督择校费必须流向薄弱学校。同时,由审计部门定期对择校费审计。在他看来,一旦利益链条被斩断,有关部门、学校收取择校费的动力荡然无存,择校费也就回归调节功能的本位。
政府要正本清源地通过弥补这些失职来消除新的不公,而不能依赖本已不公的择校费。
上述教育界人士说,在保证充足的义务教育经费的同时,教师和校长由政府机构进行轮换调整,保证各校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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