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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推优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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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生是各小学的推荐生将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推荐升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的体质健康、三好学生评定、素质发展评价、学业成绩、综合加分等八项内容,每个项目赋以相应的分值和权重,学校通过累计学生八项评价指标的得分,统计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并根据局分配的推荐生名额,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推荐给部分区属公办省、市一级中学。

  自2009年开始,广州逐步取消“推荐生”制度,现在除“老三区”(越秀、荔湾、海珠)还保留“推荐生”制度外,其他区均取消该制度,采用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等。

  >>2.1海珠区2012年推荐生政策

  >>2.2荔湾区2011年推荐生政策

  >>2.3越秀区2012年推荐生政策

  2.1海珠区2012年推荐生政策

  根据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二0一二年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2012]7号)的精神和我区的实际情况,今年符合海珠区的小学优秀毕业生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可推荐升初中。

  2.1.1招收推荐生的初中学校:原省一级公办初中

  2.1.2小学推荐生的分配原则

  推荐生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小学的原等级,以一定的比例分配到个有关小学。各校的比例具体为:省一级小学10%、原市一级小学9%、其他学校8%。各校依据比例,将六年级学生人数减去普通借读生数再乘以本校比例得出本校推荐生数(尾数四舍五入)。

  2.1.3评选办法

  (1)具有本市十区二市户籍且有海珠区学籍(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公办学校在读小学毕业生和具有本区户籍学籍的广州大道南小学、华怡小学、中大附小的毕业生均可参加推荐生评选。

  (2)海珠区评选推荐生按六年级的三项素质指标依次进行综合评价:

  ①六年级素质发展综合评价为甲(A)等。

  ②六年级三好学生。

  ③六年级基础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上下学期两次考试综合成绩等级,其中六年级上学期考试成绩占40%权重,下学期毕业考试成绩占60%权重。

  各校根据以上三项指标逐项对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如前两项素质相同,则以最后一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六年级上学期考试成绩占40%权重,下学期毕业考试成绩占60%权重)从高到低排列,直至本校推荐生额满为止。

  (3)推荐生初步评选后,如有可获得推荐生资格的学生提出放弃参加推荐派位生电脑派位,需由学生书面申请,家长(或监护人)加具意见,学校批准,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可放弃推荐生的派位,空出的推荐生学位应由学校根据学生综合评价的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知道本校推荐生额满为止。推荐生名单公示后,其他学生不做候补。

  2.1.4推荐生的学位分配办法

  (1)把海珠区原省一级公办初中分为东、西两片。推荐生按本人志愿报片内五所中学,通过电脑派位,可分配到所报志愿的其中一所学校。推荐生必须填满片内志愿,所报志愿不能重复,如填不满,则随机派至本片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经批准跨组、跨区上学的学生不得参加推荐生评选及推荐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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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荔湾区2011年推荐生政策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1]2号)的精神,今年我区小学升初中仍以“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为原则分配学位。同时,为了进一步调动我区中小学的办学积极性,结合荔湾区初中教育实际和荔湾区小学毕业生特点,将优秀小学毕业生直升我区初中,保证优秀小学毕业生个性、爱好、学业得到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区初中教育的优质生源,更好地推动我区学校“一校一品牌”的特色发展,提高我区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在面上实行电脑派位或对口分配学位的升中办法基础上,区属公办省、市一级中学面向全区招收优秀小学毕业生(以下称“推荐生”),各小学的推荐生将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推荐升学。为做好我区今年推荐生评选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2.2.1招收小学推荐生的中学、招生人数

  (1)招收推荐生的中学:区属公办省、市一级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

  (2)招收推荐生人数:招收推荐生的中学2011年初中招生计划总人数的25%。

  2.2.2推荐生名额分配办法

  区属各小学推荐生名额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招收推荐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与我区今年具有电脑派位或对口升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之比计算确定(按四舍五入计算),并将名额数量通知学校。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从一中推荐生指标中拿出30个名额分配给南片各小学(名额分配安排另表)。

  2.2.3推荐生评选办法

  推荐生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在学生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对学生小学阶段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的基础上产生。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推荐生基本条件

  ①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并征得家长同意;

  ②必须是2010年9月1日前就具有我区所属小学学籍、并具有电脑派位或对口升学资格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③被确定录取的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英语类(西关外国语学校)特长生不参加小学推荐生评选。

  (2)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的体质健康、三好学生评定、素质发展评价、学业成绩、综合加分等八项内容,每个项目赋以相应的分值和权重,学校通过累计学生八项评价指标的得分,统计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并根据局分配的推荐生名额,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推荐。

  (3)《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情况》量化评分办法:

  根据2010学年六年级学生使用的《广州市小学学生成长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对《记录册》中的“下学期综合表现评价表”各项基本素质要求进行量化打分。表格中有“自评”、“小组评”、“老师评”三栏,其中“老师评”一栏也按“自评”、“小组评”一样分小项评等级,每栏分别有“很好”、“较好”、“一般”、“需努力”四个等级。

  具体操作如下:根据表格中各基本素质已经评定的相应等级进行量化计分。评价表中有“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大项共20个小项,每栏四个等级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进行量化计分,然后取“自评”、“小组”、“老师评”三栏总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的量化分。例如:某生20个小项自评都是“很好”,得100分,小组评都是“较好”,得80分,老师评都是“较好”,得80分,则该生该项得分为86.67分。

  (4)通过民主程序确定推荐生名单

  ①确定的有推荐生资格的名单和具体材料要分别经过级组、家长委员会、学校毕业班升初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会议要做好记录,学生的具体材料要保存备查;

  ②推荐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审核复议;

  ③学校把推荐生名单及评定的总分上报局小学教育科。上报的名单要有学校法人代表、分管毕业班教学行政、级组长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签名;

  ④学生获取推荐生资格后,自愿放弃推荐生资格的,必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批准。学生按我区小学毕业生升中方式升学。由此产生的推荐生空额,学校可以按学生综合分值由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公示。推荐生名单上报我局小教科审核确认后,空额不再补充。经家长确认同意的推荐生一经招收推荐生的中学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升学录取。

  (5)推荐生升学操作办法

  ①北片小学报读一中、四中、南海中学、真光中学、美华中学、陈嘉庚纪念中学、西关培英中学、流花中学、荔湾中学的推荐生根据学生志愿对口升入相应的中学。

  ②一中、四中(逸彩新世界校区)面向南片各小学分别招收30名、50名推荐生,根据学生志愿对口升入相应的中学。

  ③南片小学推荐生不再实行分组对口升学,金道中学、汾水中学面向南片所有学校招收推荐生,根据学生志愿对口升入相应的中学。

  南、北片小学对口升入各中学的推荐生名额另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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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越秀区2012年推荐生政策

  越秀区的推荐生可以参加第一批电脑派位。即在越秀区小学毕业生中划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生进入升学名单,再一句这些学生选报初中学校的志愿提前实行小范围的电脑派位。

  2.3.1推荐生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者之一可以参加第一批电脑派位生的评选:

  (1)具有广州市十二区县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并取得我区正式学籍的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2)经我区教育局审批确认的具有我区正式学籍的公办小学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我区第一批电脑派位生的评选:

  ①普通借读生。

  ②经区教育局批准的本市返区生或外地返区生。

  ③已办理跨组的学生。

  ④已办理到外区(外地)升学手续和放弃在我区升学(含到民办学校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3.2推荐生评选办法

  小学成立第一批电脑派位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越秀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分值列表” 上的内容计算每个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分值,并根据局分配的第一批电脑派位生名额按全级学生的分值由高到低排列确认,直至额满为止。

  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分值内容为:综合表现评价、三好学生和学业成绩三部分。

  2.3.3推荐生采用何种办法招生

  (1)获审批的第一批电脑派位资格的学生通过填报志愿及

  电脑派位的方式分配到各招收第一批电脑派位生的省一级中学就读。

  (2)每一位第一批电脑派位资格生只能选择一次电脑派位

  方式,若已确定参加第一批电脑派位则需填报满第一批电脑派位生电脑派位组内的所有志愿。

  (3)已获区教育局审批的第一批电脑派位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第二批电脑派位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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