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佚名 2017-08-01 17:56:09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最近,有一个消息受到广州人,尤其是非广州户籍者的关注,简单说就是,以后孩子想上好学校,再也不用砸锅卖铁买学区房了,去学校附近租房就行。(7月21日央广网)
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中提出“租购同权”在广大网民中引发热议,但是我们细细品读这16个方面的条款,一些条款是有“刚性”限制的,并不是你在广州掏钱租上房,就能够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不可否认,任何决策的出台,都要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不可能照顾了这头忘了那头,若是这样,可能适得其反,问题更加复杂化。试想学生家长花几百万在广州购买了优质学区房,和每月几千块钱租房的家庭享受同样的孩子入校就读的政策,显然不太现实,政府也不可能那样做。
在笔者看来,在广州楼房新政的解读上,不能单看“租购同权”字眼的夺目,要联系其条款来分析。他们所指享受“租购同权”的,是有条件限制的,必须“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也就是说,一个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你就是赶在入学登记之前,突击在优质学校门口花了钱,租了房,并不能跟买了房的同权。这条政策的下半句其实更让我们“咂舌”。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也就是说,这个政策并不是普惠制的,享受“租购同权”的仅是广州市无房户。
其实,看看这些条条杠杠,并不是你交得起租金,就能在优质学校的附近租房让孩子上学。广州楼房新政,外来人口不可能是捷足“同”登。从相关资讯来看,广州的做法并非超前,目前北京的非京籍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也能入学;在一些优质学校附近,外地户籍的租房者只要符合租房的年限条件,其子女入学还是比较便利的。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拷问着各地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调控好学区高价房与优质教育资源的关系,各地城市的管理决策层责无旁贷。要坚持民生为本,通盘考虑,综合实策,决不能“头痛治头、脚痛治脚”。尤其是在城市规划发展建设上,对居民住宅小区的开发,必须同步考虑教育资源的配套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要强化学校的标准化、基础性建设,开展好同城教师双向交流活动,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软、硬件的差异化,降低家长对择校的冲动感和期望值,只要我们真抓实做,学区房就再“一房难买”,就会回归正常运行轨道。(作者:朱连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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