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资讯 作者:异边的畔 2015-03-23 14:26:43
广州奥数网 《广州市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云府〔2012〕18号)于2015年5月7日有效期届满。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云府〔2012〕18号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论证,形成了《广州市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反映意见的途径有:
1、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政编码510405)
2、传真号码:86371609
3、电子邮箱:zjk509@126.com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推荐:
→ 广州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
→ 2015广州小升初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 2015广州小升初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注奥数网官方微信 数学资料、数学真题、更有全国教育资讯 微信搜索“奥数网”或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