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013-11-12 17:32:39
“名校办民校”为何有争议
“名校办民校”之所以饱受争议,无论法理上还是实操上,都存在不足。
其一,以考试招生违反《义务教育法》。法律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制度,民校“小升初”招生考试,明显有违这一法律规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条例的刚性比不上法律,且不能违反上位法。法理依据不足,是“小升初”民校自身难以逾越的“雷区”。
其二,高收费与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相左,开了中小学高收费、乱收费的口子。义务教育阶段的“名校”以民营的名义高收费,实际上把办学变成了营利性的活动,扭曲了义务教育的办学宗旨,加重了公众的负担。要知道,这些名校多半姓“公”,并非纯粹的民办,收如此高额的学费属“一校两制”,于理不通。
其三,侵占公办教育资源,损害教育公平,甚至造成国资流失。“名校办民校”的核心竞争力是优质的师资,将公办学校优秀师资部分投入到民校教学工作,这是公众最不满之处。此外,学校的巨额收入在“体外循环”,有的成了利益集团的钱柜,有的落入私人老板的腰包,“一校两制”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其四,提前“掐尖”,恶抢生源,加剧教育不均衡乱局。民校赶在公办初中电脑派位之前考试招生,将“尖子”提前捋走,将差生留给公立初中。一些公立学校因为招不到优质生源而影响教学质量,社会认同度降低,加剧了教育的不均衡,这一结果与政府一直提倡教育均衡的目标背道而驰。
其五,挤民校加重了学生负担。“小升初”民校考试的激烈程度绝不亚于高考,录取比例常常只有1/10,甚至更低。想在考试中胜出,备考的学生往往要提前一年或半年就参加针对这类民校招生考试的各类课外辅导班,此举给学生造成沉重的课外学业负担。进入民校之后,“唯分数论”的教学模式也与素质教育相去甚远,让一些学生吃不消。
其六,“名校办民校”挤压了真正民校的生存空间,恶化了民校的生存环境。“名校办民校”得天独厚、左右逢源,无论是政策资源,还是财政投入,都是真正民校所无法比拟的。真正的民校要么沦为专招民工子弟的末流学校,要么等着死亡。这一现状阻塞了民间资金进入教育的渠道,使原本有意投资创办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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