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奥数网整理 2012-08-31 09:32:26
4.山东省青岛工学院违规收取自习室“占座费”问题
该校为解决考研学生对专用自习室的需求,经教务处提议,将位于学生餐厅的一个房间开放,由餐厅的承包单位出资购买桌椅,并按照座位所处位置分别按月收取5-25元费用不等,由教务处进行日常监督。在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后勤处知情的情况下,5月3日晚18:00-22:00,承包方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务网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座位选号,当晚共有495名学生选取了座位号码,收取420名学生费用共计51150元。
经调查核实,青岛工学院董事会作出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该校领导班子成员李某某、周某某、张某某等6人行政记过处分,并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及奖金;给予分管副校长潘某某、教务处处长邢某某、后勤处处长董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及奖金,并通报全校;责成承包方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
5.湖北省孝感一中违规收取“氨基酸注射费”问题
孝感一中高三年级部分学生因学习紧张、身体不适,要求到学校医务室注射氨基酸,提高抵抗力。经学校研究同意,对高三年级注射氨基酸的学生每人收费10元,学校补助5元。据统计,该校高三学生1391人中有442人交费并注射氨基酸,共计收费6630元。
经调查核实,孝感市孝南区纪委、教育局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该校校长罗某、分管财务及后勤的副校长曾某行政记过处分;对孝感一中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校作出检讨;责令该校高三(3)班班主任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全校通报;将已交费但还未注射氨基酸的150名学生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6.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黄塘初中乱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
该校自2004年以来就设有“小金库”,资金主要来源:一是收取学生补课费、资料费、考试费、学籍保籍费、借读费等;二是收取学校师生服务部及食堂租金和社会各界的赞助费等。学校校务班子成员及年级组长共14人组成理财小组,对“小金库”进行集体管理,资金和账目由该校财务经办员盛某某统一保管。为逃避上级部门对“小金库”的清理,该校理财小组将2008-2009学年和2010-2011学年“小金库”帐目销毁。据可查帐目统计,2004年至2011年6月,该校“小金库”累计收入资金5921719.49元,结余资金为449393.76元。2009年,学校财务经办员盛某某和校长张某某分别挪用公款30万元和15万元。
经调查核实,南陵县纪委、南陵县人民法院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张某某撤销黄塘初中校长职务、开除党籍处分;盛某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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