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奥数网整理 2012-08-31 09:32:26
今日消息,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2012年上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通报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责任人员严肃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到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严肃地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以下是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1.湖北省阳新县虚报学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问题
2011年中央和湖北省按照阳新县2009年义务教育统计人数201859人,下达公用经费11635万元,阳新县财政局、教育局2011年春秋两季分别按172000人和173000人下达到学校,结余(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687.96万元,由县财政、县教育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方面支出。其中,白沙中学、韦源口镇罗于坵初级小学、韦山小学分别虚报套取公用经费604870元、4500元、25500元。
经调查核实,阳新县县委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曹某某予以免职,并责成教育局对相关学校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四川省安岳县两板桥镇初级中学教师截留冒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2010年秋季学期,经该校时任校长陈某某默认,由教导副主任曾某从155名应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中,截留84人的补助卡,共计52500元(每人每卡625元),私分给在岗的21名初中部教师,每人4张卡,金额2500元。2011年春季学期,学校采用同样的办法,经时任校长王某某默认,截留84张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卡,共计42000元(每卡500元),私分给在岗的21名初中部教师,每人4张卡,金额2000元。上述截留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共计94500元,陈某某分得2500元,王某某分得2000元,曾某分得4500元,其余教师各分得4500元。
经调查核实,安岳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陈某某、王某某、曾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责成违纪教师向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学校将截留的补助资金全额清退给受助学生。
3.河南省潢川县第五中学克扣中职学生助学金问题
2009年,该校分别与万通汽修、黄国牧业和华英总公司种鸭孵化场签订校企联合办学协议,并于同年秋季学期从上述企业职工中招收中职生410人。由于部分学生流失,2010年春季学期剩余388人。在资助金(750元/每生/每学期)发放时,该校对没有按要求接受学习培训的学员(13名家庭特困免学费学员和已参加学习培训的22名黄国牧业学员除外)仅发放250元,其余500元被学校扣留,扣款共计370500元(2009年秋季学期375人、2010年春季学期366人)。
经调查核实,潢川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潢川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罗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潢川县第五中学校长杨某某行政记过处分、教务主任杨某某诫勉谈话、教务员卢某某行政警告处分;扣款中除196228元已用于购置教学器材外,其余174272元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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