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河区教育局 作者:奥数网小编 2011-06-22 09:57:45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
我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由局思政科另行通知。
四、招生录取方式
今年我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将建立基于学籍库的小学毕业班学生的电子档案,不使用纸介档案。由局小幼教育科、中学教育科组织有关学校负责小学毕业生数据的校对、采集、上报工作。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
1、我局成立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中学招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组 长:黄启林
副组长:徐 江
成 员:杨晓宇、黄 嘉、吴振声、高 松、房 燕、黄保罗、谢向红、程印贵、彭建平、李其雄、崔海友、郑纪珍、盖惠文、明国平、吴成杰、周颖学、许宁、马 新、欧韶生、邹 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负责全区中学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工作。
2、各中学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等有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集体研究,一人审批”的原则。校长要亲自组织招生工作专项培训,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
各中学要采取各种适当的形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三)规范管理
各校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做好对各类升学学生的审核工作,做到制度公开,办事公开,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进行。
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各校要加强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规定,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民办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的有关规定
1、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穗教策[2005]20号)要求,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2、民办学校要将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按时报我局审定。如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招生计划的,必须及时上报我局核准,方能执行。民办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我局将不予办理学籍和发给毕业证书,同时对违规学校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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