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2009-04-27 10:02:15
虽然对于取消“择校费”,并无多少异议,但专家们普遍认为在目前教育资源均衡化尚未实现的情况下,难以彻底杜绝“择校费”。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将力争经过3—4年时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禁止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也不得擅设重点班、实验班(4月7日《广州日报》)。
近年来,“择校”行为在我国愈演愈烈,常引发严重的教育腐败,社会对此十分不满。今年“两会”期间,“择校费”问题再度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多名政协委员提案直接指向“择校费”问题,他们指出,“择校费”滋长了教育收费中的暗箱操作,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教育腐败的一个根源。
据报道,4月7日,复旦中学学生处原主任罗某因涉嫌私自将学生的“择校费”890余万元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私吞利息7.9余万元,并与副主任私分学生家长的保证金4.9万元及利息,在上海渝中区法院受审。
对于广东决定禁止“择校”的决定,社会普遍表现出支持的态度,认为终于将把危害中国教育多年的“择校费”顽疾去除,而且也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择校费”的时候了。但有关专家对此态度则更为谨慎。虽然对于取消“择校费”,并无多少异议,但他们认为在目前教育资源均衡化尚未实现的情况下,难以彻底杜绝“择校费”。
实际上,在很多地方,“择校费”是明文禁止的。但是,这种现象却屡禁不止,并以其他各种名目出现,甚至出现择校热,可见是有其深层原因的。
对于这种现象,有人说是供求矛盾:短缺的优势教育资源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但教育专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我们的优势教育资源比10年、15年以前增加了不知道多少倍,而我们的学龄人口比10年、15年以前大大降低了,怎么能够说供求关系越来越紧张了呢?除了一种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原因外,显然有特定的制度性原因。”
3月25日,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北京大学民办教育研究所等机构联合主办的“‘重点学校’该不该取消——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改革路径探索”研讨会上,杨东平分析,根本原因是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择校收费制度、改制学校制度、小升初录取制度、中考制度等。
尽管《义务教育法》禁止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但是仍存在变相的重点学校,而这正是引发择“校收费”制度、破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坏教育公平、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的最主要原因。变相重点中学的出现,正是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人们更倾向于优质资源的学校,所以“择校费”也才会有市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郑新蓉说,实际上,取消“择校费”,已经是一个三令五申、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是,有人愿意交,有人愿意收,所以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取消的。尽管广东在作这个努力,但仍需要一个过程,它和均衡化不是马上就能划等号的,而最终的问题,还是学校与学生能够各得其所,各自获得比较好的发展,它不是为了均衡而均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在教育资源差异化还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广东的做法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取消“择校费”基本不可能。他说,这是一个思路的问题,不能通过“择校”来取消“择校费”,因为核心问题还是要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但这并不是要削弱优势教育资源,而是应该加大对弱势学校的教育投入,以及展开相关配置方式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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