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家长帮 作者:@mini米妮妈 2016-10-08 15:04:04
异地中考政策,家长主要关注三个内容
2014年,《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经市政府14届107次会议审议通过,也就是广州异地中考政策正式形成,该政策2014至2016年为过渡期,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异地中考政策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第一是报考条件,第二是招生计划,第三是录取实施办法。
在报考条件方面,民办普通高中和公办普通高中的报考条件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报考民办普通高中,政策规定,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如果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在2014至2016年的过渡期内,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但不具备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但在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之后,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在招生计划方面,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2014年至2016年过渡期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2017年起,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在录取实施办法方面,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在招生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进行投档。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招生计划。
只有符合“四个三”条件随迁子女才能报考
异地中考政策在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对于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家长而言,全面实施与过渡期(2014年~2016年)到底有什么区别?
据了解,最大的变化是2014~2016年过渡期内,学生只要有三年完整学籍,就可以报考普通公办高中。而2017年,只有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能报考普通公办高中。对于这部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家长,2014~2016年过渡期称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2017年全面实施之后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所谓“四个三”条件,分别是
①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②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③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有关条件的年限截至当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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