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奥数网 2016-05-09 11:28:02
花都区2016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定稿)
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花府办〔2015〕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实施办法》并做好为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准备,现就有关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1.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可对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或花都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直接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向属地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持有有效花都区居(暂)住证、在广州地区有稳定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的,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为孩子报读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借读是根据广州市每年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详情可参见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规定);
(2)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府重点引进和扶持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子女和高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子女,花都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在学位可满足需求的前提下,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申请。
3.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如何申请?
答: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企业向所属管理部门申请,管理部门核准后交教育局或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4.什么人员可为适龄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答:非广州市户籍、在花都区居住并在广州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务工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其适龄子女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用积分申请入学。
5.积分申请入学安排哪些年级?
答: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6.来穗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答:户籍在广州地区以外的来穗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申请入读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在花都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缴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区人社部门出具);
(4)在花都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7.来穗人员在花都区办理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工作及购买社保的,有年限要求吗?
答:5月31号前,来穗人员只要同时符合本问答第6点中的4项条件的,即可为适龄子女提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没有年限要求。但其在花都区办理居(暂)住证、在广州地区工作及购买社保达到一定年限的,会对其申请积分结果产生影响。
8.涉及“积分申请”入学积分项目有哪些?哪些项目必须取得积分?如何进一步深入了解“积分申请”入学的计分标准?
答:本问答第6点的4项条件为“积分申请入学”的必备积分项目。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其大专以上文凭(或专业技术职称)、购房(租房)情况、在当地投资纳税等方面进行积分,综合各项条件积分排序,作为申请公办学位的依据.具体见附件3:2016年花都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9.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申请吗?
答:若来穗人员夫妻双方都同时符合本问答第6点的4项条件,可为申请入学的子女同时申请积分,申请积分可累计至该项积分最高分(封顶)。但计生和住房保障积分项不重复计算分数。
10.积分申请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答: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按照在花都区居住或工作所在的街、镇(简称居住地、工作地),任选其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区域。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11.申请人可填报多少个志愿学校?
答:申请人选定申请入学地后,可在该辖区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12.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
答: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花都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暂)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正当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五个险种)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13.积分入学申请如何办理?
答:积分入学申请统一通过花都区教育局网站(www.hdjyj.com)进行。申请人可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之后有关的工作交由各职能部门后台审核数据、计算机统一计算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审核和学位分配工作。
14.积分入学申请到哪里报名?什么时候报名?
答:花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djyj.com)提供入口链接到积分申请入学系统,每年于启动积分申请入学时开通,接受报名。2016年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5月20日启动。
15.积分申请人还需去哪些部门提交资料?
答:(1)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前,申请人若有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积分要求的,可提前到学历鉴证部门、或职业资格鉴证部门提交有关资料申请前置审验(具体申请办法、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等详情,参看附件);
(2)网上填报信息后,须提前到人社部门(就业中心)打印个人历史就业记录。
16.其他注意事项。
(1)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一是居住证办理年限得分;二是广州市工作年限得分;三是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得分。
(2)不按照公布的时间报名、现场确认、填报志愿、报到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公办学校资格处理。
待各部门网上审验程序结束后,将统一要求所有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每年到现场提交资料和信息确认的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此外,其余信息均已实现在网上后台审验。除非有特别要求,申请人不必再到部门实地提交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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