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资讯 作者:异边的畔 2015-05-22 10:18:41
广州奥数网 为规范公办外国语学校办学行为,稳妥做好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原则。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分配到白云区的指标数,以及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的地段生人数及分配到各教育指导中心的指标数。
(二)公平、公正原则。市、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以当年毕业生英语综合能力为主进行分配。
(三)意愿原则。指标根据小学毕业生自愿申报公办外国语学校的意愿人数进行分配。
二、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分配细则
(一)指标数。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分配到白云区的指标数(由市教育局下达)。
(二)指标分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当年毕业生英语综合能力达到标准者可以申报指标。
(1)具有广州市户籍及白云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在白云区小学毕业的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户籍毕业生);
(2)具有白云区户籍及本区以外小学毕业班学籍的跨区生和返穗生。
符合资格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以自愿为原则,符合资格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到所在毕业小学填写《2015年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白云区指标申报表》申报指标。
符合资格条件的跨区生和返穗生以自愿为原则,于5月6日(广州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办理小学升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审核手续为5月6日)到白云区教育局填写《2015年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白云区指标申报表》申报指标。
(三)确定指标名单。
1、若符合条件申报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的人数小于或等于分配到我区的指标数,则各小学于5月30日前完成指标推荐(各小学必须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列入的指标名单并于6月1日前交到各教育指导中心,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并公示三天后于6月5日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送达至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
2.若符合条件申报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的人数大于分配到我区的指标数,则该指标以“教育指导中心”为单位进行分配,各教育指导中心分得的指标为: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数×(该教育指导中心辖内自愿申报人数/全区自愿申报总人数),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指标数和自愿申报人数进行统筹推荐。跨区生和返穗生指标,作为一类参照上述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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