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资讯 作者:异边的畔 2015-04-20 13:28:25
广州奥数网 2015年越秀区小升初办理返区生报名审批手续须知,供大家参考。
>>> 需出具的审核材料和升学说明
>>> 审核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 附件:电子相片采集标、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学生全国系统学籍表
一、返区生
我区小学升初中的返区生包括本市返区生和外地返区生两类学生。
(一)本市返区生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现在广州市其他区(十个区)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外地返区生是指学生本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现在广州市十一个区以外地区的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返区生
1.现就读广州市外区公办小学的学生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规定(以下简称市招生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故本市返区生的初中学位原则上由学生毕业学校所在区安排解决。
因特殊情况需回我区升学的学生,除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或母具有完全房产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的产权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一致。
(2)父或母租住公房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租住的公房(需提供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且手续完备,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地址一致,且为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者。
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含蓝印户口)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6日之前。)
对符合以上条件(1)或(2)的学生,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对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本市返区生,我区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对确有实际困难但又不符合上述两条申请条件的本市返区生(例如:随祖辈、集体户等情况),但学生又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我局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但不安排电脑派位。
2.外地返区生和民办小学学籍生
根据市招生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民办小学毕业或在外市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升学”,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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