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资讯 作者:异边的畔 2015-04-20 13:22:01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2015年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教〔2015〕147号)精神,具有白云区户籍及本区以外小学毕业班学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跨区(返穗)手续的跨区生(返穗生),且当年毕业生英语综合能力达到标准者,可以申报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和区属外国语学校。若有意愿,请家长带齐资料于5月6日到白云区教育局申报:
(一)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市返区生应提供由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返穗生应提供由其毕业小学登陆“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生学籍卡片”(需加盖学校公章和毕业学校所属的区(县)教育局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本人的六年级英语综合能力证明。本市返区生应提供六年级上学期的《学生成长记录册》。外地返穗生应提供六年级英语综合能力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和毕业学校所属的区(县)教育局公章);
(五)学生本人两张小一寸的红底照片。
申报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过期不予办理。
申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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