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小诗 2014-03-28 18:39:36
广州奥数网:日前,广州教育局公布《2014年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如对公告有不同意见,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在前期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局拟定了《2014年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2014年3月26日
2014年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法》的免试入学原则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即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的精神,规范我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办学行为,稳妥做好我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区教育局及各公办外国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的方案(含学校面谈规则)、招生计划、面谈名单、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之间的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四)公平、公正原则。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程序透明、标准科学,确保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第一步,公布招生计划。
各公办外国语学校于5月20日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今年的招生计划。同时,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公布各区面谈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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