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中聚贤官网 作者:奥数网小编 2012-03-19 11:22:39
一、招生项目
1、民乐:
招收相应的项目:民族管弦乐器(高胡、二胡、中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打击乐)、弦乐组乐器(大提琴、倍大提琴)以及西洋打击乐器。
2、合唱:
有参加合唱队的经历,声音具有较强的融合度,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和表现力,以及较强的合唱能力。
3、舞蹈:
有参加舞蹈队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舞台表演经验,招收项目:芭蕾舞、民族舞、少儿舞、拉丁舞。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和原学籍不限。
2、特长生必须在4月29日—5月25日到聚贤中学报名及填报特长生报名表,并参加6月22日我校的入学综合测试。(报名具体要求请看聚贤中学招生简章)
3、在小学校阶段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者。
4、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25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25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的获奖队员。
5、经我校统一的专业测试和入学测试,我校将根据艺术团队组成情况以及今后发展需要择优录取。并取同等条件,以学生学习品行及多方面获奖情况优先录取的原则录取。
三、优厚的奖励方案
经我校专业测试,校务理事会审批,可获如下奖励:
1、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优秀特长生,如能保证初中三年内坚持训练和比赛表现良好,学校予以每学期2000元的奖励。
2、未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优秀特长生,如能保证在初中三年内坚持训练和比赛,可降15分破格录取。如每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级的平均分,奖励同第1条(但要另签协议)。
四、测试内容
1、声乐:
(1)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无须伴奏,考生要清楚歌曲的调性;
(2)视唱练耳:视唱简谱或五线谱、听音模唱。
2、民乐:演奏两首六级以上作品。
3、舞蹈:表演一个舞蹈剧目,展示基本功及技术技巧。
五、特长生音乐专业测试时间以及具体安排:
时 间 |
具 体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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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下载我校专业摸查表或由该小学老师推荐填写我校专业摸查表,按要求填写,此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六年级上学期的成绩复印件一起装订; |
荔湾区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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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带齐已装订好的材料到我校相关考场地点上交,拿考号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考完即可离开,第二轮的校内专业复试 |
其余各区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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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带齐已装订好的材料到我校相关考场地点上交,拿考号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考完即可离开,第二轮的校内专业复试 |
7月初 |
学校与特长生签协议 |
注:①考生到我校参加专业摸查所上交材料要求是复印件,上交后不再退还给考生; ②民乐考生自备乐器;③舞蹈考生务必穿练功服和舞鞋,伴奏音乐必须CD格式。 |
附:专业测试地点: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部
民乐——新体艺楼四楼民乐室
声乐——综合楼六楼合唱室
舞蹈——新体艺楼三楼舞蹈室
六、咨询电话
何老师、刘老师88900809转8844 (音乐科)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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