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010-07-07 10:22:18
上周,珠江新城区域内唯一一所“国有民办”名校南国实验中小学,被宣布从8月1日起转成公办学校,该校小学及中学部79名民办老师将全部被辞退。由于教育部门通知来得太急,许多老师错失了3月及5月另找工作的最好时机。
“国有民办”学校是教育产业化理念下的产物,广州目前还有不少这类学校,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名校办民校”。近两年,国内不少“国有民办”学校进行改制,但大多数都转为公办学校。番禺区早在2006年就将洛城中学、洛城小学、富丽小学、新联小学等小区配套学校率先转为公办,去年,莱恩中英文学校转“公”后,原有民办老师均被辞退。
作为一种“历史产物”,“国有民办”学校一直受到社会的指责,主要是这类学校占用小区配套的教育资源进行高收费。将“国有民办”学校转为公办,那是教育部门的行政行为,但这种应该“喝彩”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家长的热捧。笔者以为,学校改制应该考虑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珠江新城作为广州的CBD,家长有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原来的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年年上升,已受到家长认可。再加上南国实验中小学70%以上的学生是外地户籍,改制后,没有了一年9000元的高额学费,但外地生源交的捐资助学费说不定要数万元,两者相比,实在不分伯仲。
民校转公之后,79名民办老师将面临辞退和失业。对于他们的善后工作,天河区教育局建议校方从优考虑补偿教师利益,而且表示,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公办教师的招录考试。但关键的是,这个“条件”太苛刻。据了解,天河区招录公办教师和骨干教师,要么是应届毕业生,要么具有广州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中一职称等条件。而民校的大部分老师为非广州户籍,教育部门对民校老师“转公”开出的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民办学校转公,只需一纸公文;民办老师转公,则是山重重路漫漫。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为了收编“民校”,对民校老师“一脚踢开”的做法,很可能让《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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