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番禺日报 作者:. 2010-05-17 09:17:22
本报讯 近年,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并制订工作方案,逐步解决房地产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读书问题。近2年,区政府分别接管了丽江花园配套小学以及新建了南国奥林匹克花园配套学校,祈福新村正新建公办学校,较好地解决了这3个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对于华南碧桂园业主提出希望子女能入读公办学校的问题,我区教育部门日前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由于历史原因,我区早期房地产开发小区的配套设施采取“谁开发、谁配套、谁管理”的做法,由开发商承担住宅小区的办学责任。华南碧桂园小区内的华南碧桂园学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并由房地产开发商自行办学的。目前,该校按民办学校办学的渠道自主招生,其入学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按民办学校教育成本收费。经调查,华南碧桂园内另有一块教育预留用地,早年,政府曾动议兴建公办学校,但由于当时业主未达成共识和学位需求不大而暂未建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
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分配原则,我区现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是由户籍所在地统筹分配的。
对于近年有关业主提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诉求,我区教育主管部门经研究,提出了如下的解决办法:一是在小区公办学校未建成以前,对于要求在南村镇公办学校就读且户籍在南村镇的华南碧桂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由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到该小区附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二是现正在南村镇中心小学附近兴建一所36个班规模的小学,若无特殊情况,2011年秋季可投入使用;一所48个班规模的中学亦正开展报建工作。这些学校的建成启用,将能较好解决华南碧桂园及附近有关房地产小区业主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至于华南碧桂园内何时在预留教育用地兴建公办学校,区教育局将会同所在镇政府一起对该小区的子女入学需求进行深入调研,若确实存在大量的学位需求,而小区业主也达成在预留教育用地建校的共识,相关部门则将迅速着手启动小区内公办学校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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