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2010-02-10 08:44:20
广州市将逐步扩大外来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
外来生读广州公校 各区自定细则
广州市中小学考试招生方案出炉,政策与去年变化不大
外来工子女入读公校细则将由各区制定后公布;“自招到校”将在今年征求意见;推荐生是否取消按各区实际而定。昨日,备受关注的《广州2010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除上述市民和媒体关注的新政仍在落实推进中外,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与去年基本相同,如小学仍是属地管理免试入学,小升初仍采取电脑排位对口分配;普通高中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择优录取等。
四大亮点
1各区自定外来工子女读公校细则
前天,广州市四部门就“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发文,明确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可为其6~15周岁的同住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目前该文件只是框架,具体的入读细则将由各区制定。“各区外来工数量不一样,各区现有的学位资源也不一样,正是考虑到这些实际的需要,才把具体的条件下发给各区。”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称,如果各区出现问题,市教育部门也会进行协调。据了解,目前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工子女大约只有三成,因此新方案将逐步加大入读公校的比例,教育部门也将筹建更多公校,“我们正在朝着这个目标推进”,陈茂林说。
2“自招到校”春节后公布草案
所谓“自招到校”,即是除中考之外的一种升学方式。从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及省一级公办学校中,划分一定比例的优质学位分配给区域内的初中,以普通初中学生可以有机会进入名牌高中,从而缓解“择校”问题。目前全国已有一些地方成功实施。但陈茂林称,2010年广州初中生高中仍不会实行“自招到校”,将争取春节后公布草案。“这项重要的教育举措一定会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才会正式实行,除了教育部门,还包括人大、政协以及媒体。”
1月份,市教育局曾宣布将逐步取消推荐生。对此,陈茂林表示:“目前仍保留推荐生制度的区域并不多,如荔湾区、海珠区等,逐步取消推荐生是大方向,至于如何取消还要看各区按照情况制定政策。
3今秋四部门会严查“择校”
今年将加强对小学入学地段划分和初中、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公办中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陈茂林透露,以纪委、纠风办、审计、物价部门组成的督导组会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到中小学督查“择校”现象。“目前全国没有一个城市没有择校,但是广州仍然会努力采取措施减少择校现象。
4侨中4中首次提前批招生
《意见》指出,今年高中录取仍保持“75%、25%”的政策。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华附、省实、广雅、执信、2中、6中、铁一、广附、华侨、协和)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7区招生。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6中、培正、育才、南武、真光、天河、培英、玉岩)可将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面向上述7区招生。
在上述26所学校当中,华侨中学、4中正在创建示范性高中,并已通过第一轮评估,所以其招生也加入提前批招生行列。而上述区属16所学校的其余招生计划面向越秀、海珠、荔湾三区或本区招生,录取时作提前批或第一批招生。越秀、海珠、荔湾的区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以上三区招生,其他区、县级市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
其他政策
小学:新生入学须年满6周岁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与往年基本相同,仍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凡200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小学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和户籍证明为依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地段划定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持广州市蓝印户口,要求到公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蓝印户口所在区(县级市)入学,享受广州市户籍学生同等入学待遇。
此外,小学仍严禁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
初中:小升初可招部分特长生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12区、县级市),在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学。小学升初中可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初中毕业考试与去年大体相当。学业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部分。除了考试科目之外,学业成绩则以等级体现,与所有考查科目一并以等级形式呈现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等级分为A、B、C、D、E五个。
高中录取按照原始分进行,而毕业证书上呈现的则是A、B、C、D、E五个等级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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