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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就业将不查乙肝 卫生部等部门发通知征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2010-01-24 09:31:00

  公民入学、就业体检,将取消乙肝五项检查。昨日(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就《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本月27日。

  入学就业将不再查乙肝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入学中,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

  同时,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

  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可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以评价肝脏功能,尽早发现乙肝病人、尽早治疗患者。

  如需查乙肝需卫生部核准

  征求意见稿还约束了医疗机构,明确提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

  对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就业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进行。未经卫生部核准,任何行业、单位不得自行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入学、就业体检标准。

  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 专家解读

  乙肝病人职业限制将明确

  征求意见稿并没有规定,哪些职业是不适宜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这是否会引来一些企业,自称不适合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而将其拒之门外?

  昨日,北京友谊医院教授、著名肝病专家贾继东表示,按意见稿规定,企业如需认定某一工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的,要上报卫生部认定,绝不能自我认定。这防止了企业以“不适合”为由,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聘。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曾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从事的是一种可能引起病毒传播的工作,这还是要进行限制的,“但这种特别要做出职业限制的,要有一个法定的程序来审定。”

  贾继东透露,将来可能还会出台配套措施,来细化相关内容。比如从体质状况上考虑,哪些职业不合适乙肝病人从事,会有所说明。

  对于意见稿要求,体检中仍需检查转氨酶的规定,贾继东说,如果转氨酶不正常,则代表肝功能不正常,那被体检者可能有肝病,所以检查转氨酶是必要的。但他强调,即使是转氨酶不正常的乙肝病人,乙肝病毒也不会通过接触传染传播,乙肝传染途径依然是性、血液和母婴,所以也请公众放心。(记者 吴鹏)

  声音

  “被自愿”查乙肝应取消

  乙肝病毒携带者,曾申请到了全国第一张食品业从业“健康证”。

  去年底,一名海归硕士应聘上海一家国企并通过面试。但体检时却发现,体检单下面有一行小字:我自愿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五项检查,还需他在上面签字。这名硕士正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签字,就可能被查出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如果放弃签字,则意味着他将失去这个工作机会。于是,他向雷闯求助。

  雷闯认为,这种“变相强制体检乙肝五项”的行为,已经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

  “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被自愿’查乙肝,犹如被脱光了衣服,赤裸裸地将携带乙肝病毒的情况暴露,毫无隐私可言。”雷闯说,他希望体检机构可以去掉“被自愿”查乙肝的内容,来表示对携带者的尊重。

  肝病专家贾继东对这种行为也表示了斥责。他说,规定出台后,这种“格式合同”式的体检单就是无效的,“难道法律不准许赌博,但是只要在‘我自愿参与赌博’的协议上签字,就不违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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