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匿名 2009-10-19 08:49:48
“外省借读学生新学期不用再交借读费,是否意味着赞助费也不用交了?”《11.7万外省借读学生唔使再交借读费》今日见报后,有读者致电本报咨询问借读费是否等同于赞助费?对此,教育界人士解释称,借读费实际上跟赞助费是两种费用,今年秋季开学非广东户籍的普通借读生的身份不再收取的是借读费。教育界人士建议,今后应对普通借读生进行细化,逐步纳入统一派位,压缩“赞助费”的存在空间。
解释:赞助费和借读费是两种费用
今日,有读者来电称,自己家孩子在广西出生,现在佛山就读,得知外省借读学生新学期不用再交借读费后,感觉十分高兴,但同时又疑惑。“学校跟我们说借读还是要需要交赞助费,要1万元左右,那么借读费是不是和赞助费是一回事?免除借读费是否等于免除了赞助费?”该读者说。
对此,教育界人士表示,“借读费”往往让家长联想起“赞助费”,或称“捐资助校费”。但“借读费”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一种面向非户籍学生的附加收费项目。2005年起佛山市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借读生与普通生收取的书本费和作业本费相同,差别在于“杂费”。通常所说的“借读费”,指的就是“杂费”中借读生比普通生多出的部分。
而“赞助费”则是由公办初中、小学面向非地段生以捐资助校的名义收取的费用,与高中阶段“择校费”性质类似,多为一次性收取,数额由学校或街道教育组确定,为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但据记者了解,许多不符合十五类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普通借读生,就近入学时也被学校要求“自愿”交纳“赞助费”,否则就无法获得学位。
建议:今后进一步压缩赞助费的存在空间
借读费完全免除后,“赞助费”还会不会继续存在?教育界人士认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赞助费”一直是法律和政策的灰色地带。本市户籍学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不满电脑派位结果而择校,对其收取“赞助费”似有道理。但由于非政策性借读生不能参加电脑派位,学校事实上是以择校为理由对其收取“赞助费”。
前述人士认为,矛盾的根源在于公办学校的学位资源有限,即使从长远来看,也无法完全满足普通借读生的就读需求。他建议,教育部门一方面应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的开办,另一方面对普通借读生进行细化,逐步纳入统一派位,压缩“赞助费”的存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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