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2009-06-01 10:59:48
在与村民发生争执后,瓦房店市小青年陈某一时冲动,持刀将他人捅死。(陈某的父亲曾因与村民王某产生矛盾,结果失手将王某打成轻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此此事,两家人积怨不浅。)为了能让儿子逃脱法律制裁,母亲想替儿子陈某顶罪,她向警方撒谎称自己杀了人。警方最终经过调查弄清了事实真相。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母子俩均被判刑
消息传出,很网友为陈妈妈的母爱所感动,并因为陈某竟然同意母亲为其顶罪而愤怒,认为这样的不孝子该遭天谴。有网友甚至说包庇罪的案由应该修改,母亲包庇孩子的应该不属于包庇罪,陈妈妈无罪,其子应重判。
可怜天下父母心,做父母的对子女的爱,都是掏心挖肺的付出,为了子女的幸福,做父母的尤其是做母亲的,一生都在牺牲,牺牲青春、牺牲身材、牺牲志趣和事业成功的机会,竭尽全力培养子女,所以歌曲里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以来是最温馨、最动人的话题,无数的人赞颂她歌唱她。母爱是最无私、最伟大、最持久的爱!然而,只有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爱才是真的爱,毫无原则的溺爱其实并不是爱,这样的爱很可能会成为一种毒药,毁了孩子的一生。
本文中的陈妈妈对儿子的爱,就是无原则的、糊涂的爱,正如俗话说的:慈母多败儿。陈妈妈的这份连生命都不顾的爱恰恰是其子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王某上门闹事,陈家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来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差也可以闭门不应。可是陈某却提着尖刀在门口应战,吓跑了王某之子,又和王某厮打,对于这些,陈妈妈都没有有效阻止,作为母亲,这是不应该的。我更愿意相信,在两次的冲突中,陈妈妈都没有在场,完全是陈某自己鲁莽兼法盲。可是在陈某杀人后,最积极的解决办法是投案自首争取减刑,陈妈妈因为爱子心切却又去顶罪,并授意儿子做假供词,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此举颠倒黑白违背法理良知不说,还使儿子陷入了不仁不孝的境地,而且失去了减刑的机会——做假供词无疑是罪上加罪。
仔细分析,陈某会走上这样的歧路不是偶然的。从陈某肯答应妈妈做假供推卸罪责让母亲顶罪这个事实来看,陈某在以往的生活中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接受母亲的安排,逃避责任,或者直接让母亲承担责任。如果他平时就被教诲要尊重他人,要诚实守信,要勇于承担责任的话,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让妈妈去顶罪。如果母亲的爱没有偏差,就应该教育孩子做一个谦和、善良、有责任心的男人。对于一个简单的邻里纠纷,自己的姐姐骂了对方的妈妈,道个歉解释一下不丢人,互相的讲讲道理也可以,最消极的解决也可以通过报警,何至于要杀人?杀了人又何至于要妈妈来顶罪?
从一年前陈爸爸打伤王某做牢起,陈妈妈就应该吸取教训,知道暴力解决冲突是不明智的,一个睿智的母亲就应该教育孩子克制情绪,学法守法,不要步父亲的后尘。
邓小平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性格、习性的形成和世界观的养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母亲与孩子的接触更多,责任就更重。养不教,父之过,更是母之过。当一个女人要升级做母亲的时候,一定要学习怎样做一个合格的母亲,来养育一个体格和人格都健全的孩子。无论给予孩子多少的爱母亲都不会吝啬,但是一定要分析这些爱是有利还是有害。母亲应该教育孩子要善良、公正、自律,要教育孩子正直、宽容和自尊,对于孩子的过错,不可以姑息,要给予适当的惩戒,要让孩子从小就知道犯了错误必须承担责任。一个尊重社会公德的孩子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一个对他人友善的孩子才会得到他人的友善。
值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母亲们应该想一想:我们应该怎样做母亲?我们应该给予孩子怎样的爱?我们要怎样给孩子们一个幸福的童年和幸福的一生?不要让陈某和陈妈妈的悲剧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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