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2009-05-06 10:43:09
什么是就近入学?
有人认为就近入学就是要安排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这是一种误解。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范围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定地段,合理分配学位。
今年海珠区小学招生什么时候申请学位?
2009年4月30日将公布《2009年海珠区小学入学指南》,请适龄儿童的父母按照该指南的提示办理有关手续。
具体申请学位的时间为:
5月16日-18日上午8:30时-11:30时;
下午2:30时-4:30时
如何申请小学学位?
凡居住在海珠区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其他合法监护人)携带有关证件,在申请学位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到学校领取和填写《海珠区2009学年度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申请入学需提交哪些相关的证件?
具有海珠区户籍的要携带:1.户口簿;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申请学位儿童的父母的唯一居住地);4.2009年的体检表;5.儿童预防接种证;6.适龄儿童如果已办理了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因市政建设项目临时搬迁到海珠区居住的拆迁户适龄儿童要携带:1.广州市居民户口簿;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4.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5.临时居住地的有效证明;6.2009年的体检表;7.儿童预防接种证;8.适龄儿童如果已办理了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公立小学学位分配有哪些原则?
公立小学学位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同时适龄儿童的父(母)具有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房产必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全权所有),并实际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人户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同一户址、同一房产原则上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如同一户址及同一房产在最近5年内已在辖内学校有在读学生的,该户址和房屋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长期租赁房屋的,凭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的唯一居住地)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3年后才能在辖内学校安排学位,未满此年限的租住户居民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居住在祖辈房产的,须提供父母没有享受工作单位福利分房的证明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父母没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失业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临迁户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海珠区内的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学位分配原则,但具有海珠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将视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什么是借读生?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适龄儿童没有海珠区户籍,但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政策在非户籍所在地照顾入学,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实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公示制度。
第二类是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长期随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不具备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条件,但要求在海珠区入学,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学生。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待遇的条件?
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或适龄儿童居住国派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具备海外华侨华人身份及相应亲属关系的证明。
住宅小区配套学校是如何建设和管理的?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穗府〔1996〕100号)规定,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是以当年建筑工程的造价为基数,在政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中支出,属于政府对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这一规定说明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教育设施,并非个人或住宅小区开发商出资兴建的学校。作为公共教育设施,住宅小区配套学校的所有权是国家的。该办法同时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学校竣工后其校舍产权及使用权应无偿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和管理。
小孩相差几天才满六周岁(如2003年9月2日出生),今年能否申请入学?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今年是200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差几天才满六周岁的儿童原则上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海珠区户籍的特殊儿童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一、轻、中度智力残疾而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到启能学校(地址:同福东路田心坊20号;电话:84449512,)接受教育;
二、失明、重度弱视的残疾儿童可到广州市盲人学校接受教育。地址:天河区天平架兴华直街286号,招生联系人:陈运华;联系电话:87227055-204,206;邮箱gzsmrxx@126.com
三、聋哑儿童可到广州市聋人学校接受教育。地址:天河区猎德大道80号,招生联系人:王老师、史老师、刘老师;招生联系电话:87562473;网址:www.gzzx.org邮箱:gzlrxx@163.com
四、脑瘫儿童可以到广州康复实验学校接受教育和进行康复训练。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373号,招生联系人:谢闽达(学前38492435),郭植萍(小学38491538),黄志标(38492507);网址:http://www.kfsyxx.org.cn/
五、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或聋童,可以到所属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个学年开始进行。
六、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海珠区现有多少所合法的民办小学,如何到这些学校报名?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海珠区现有23所合法开办的民办小学,民办学校招生不划分地段,收费按物价部门审批同意的价格收取费用,不收借读费。民办学校的地址和电话可在海珠区教育局网站上查阅。(民办小学的地址和联系电话附后)
海珠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haizhuedu.net
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转学)信息咨询电话:16882333
海珠区民办学校招生监督电话:84405403
海珠区教育局信访办公室电话:8441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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