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匿名 2009-01-05 10:07:43
本报讯 (记者 梁艳燕)今年广州市中小学生统一于本月18日起放寒假。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校做好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工作,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
今年由于春节时间比往年提前,中小学近年来首次统一放假时间。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颁布的校历规定,2008学年度寒假广州市普通高中放假自2009年1月18日起至2月8日止,初中、小学放假自2009年1月18日起至2月10日止。下学期普通高中定于2009年2月9日起正式上课,初中、小学定于2009年2月11日起正式上课。幼儿园的放假办法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
市教育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市内各校在放假前必须按教学计划推进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
此外,市教育局还强调要在寒假期间适当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可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寒假举办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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