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奥数网整理 作者:奥数网小编 2013-02-16 14:08:19
托管费调为普通每人每天2元,学校不得强行或变相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在服务性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不同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广州市物价局反映。意见稿将公办中小学(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下同)教育收费项目统一为应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三项。这一通知将自201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服务性收费:托管费每天1元是十年前的标准了
意见稿对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明确界定,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提供给学生自由选择的、与教学相关联的其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如学校组织的郊游、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看电影等校外活动费、中小学生伙食费(搭食费)、城镇小学(1至6年级)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等。
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此次意见稿最大的改变在于午休管理费调整为普通2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4元/生/天;城镇小学(1至6年级)课后托管费2元/生/天,托管时间为下午正常教学课程结束后至当天18时30分前。
“以前的1元/生/天的标准已经十年了。”赖粤解释称,十年来学校的成本开支增加了,而托管业务又是学生家长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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